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类型视频号小店
注:名词解释见《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
二、招募重点方向
腾讯致力于向视频号小店用户提供更丰富的商品及更优质的服务,欢迎优质品牌和商家入驻视频号小店。视频号小店商家在入驻时应当遵守《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及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的要求,详见《视频号橱窗开放类目》。
三、入驻须知
3.1 视频号小店商家应当遵守《微信视频号小店功能服务条款》及有关平台协议、规则的约束,同时腾讯可依据实际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品质、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决定视频号小店商家是否准许入驻,且腾讯可在视频号小店商家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视频号小店商家提供其他资质;腾讯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各行业发展动态及视频号小店用户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入驻标准。
3.2 视频号小店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1) 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视频号小店商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腾讯将不再与该视频号小店商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视频号橱窗规则及与视频号小店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2) 视频号小店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3.3 视频号小店商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
四、平台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4.1 店铺类型:
店铺类型 | 品牌企业店铺 | 普通企业店 | 个体工商户店 | ||||
官方旗舰店 | 旗舰店 | 专卖店 | 专营店 | 卖场型旗舰店 | |||
店铺释义 |
1、 官方旗舰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利人(商标为R标)提供一级独占授权的品牌,入驻开设的企业店铺; 2、 针对独占授权的品牌,“品牌授权书”模板应为“官方旗舰店授权模板”。 |
旗舰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利人(商标为R标)提供一级独占授权的品牌,入驻开设的企业店铺。 |
专卖店指以商标权利人提供普通授权的品牌入驻开设的企业店铺。 |
专营店指以商标权利人提供普通授权的品牌入驻开设的企业店铺,需在相同一级类目下经营2个及以上品牌。 |
卖场型旗舰店指以服务类型商标(35类商标)开设且经营至少三个品牌的企业店铺。 |
企业店指以企业为主体开设的非品牌企业店的店铺。 |
个体工商户店指以个体工商户为主体开设的店铺。 |
注:
(1)TM标需申请时间满六个月且无驳回复审
(2)各店铺类型命名规则,详见《视频号小店命名规则》
(3)各店铺类型准入资质要求参考:《视频号小店准入资质规则》
4.2 开店限制情形及要求:
(1)各类型店铺数量、品牌限制条件
限制情形 |
店铺类型 |
普通企业店 |
个体工商户店 |
||||
官方旗舰店 |
旗舰店 |
专卖店 |
专营店 |
卖场型旗舰店 |
|||
店 铺 数 量 限 制 |
1、 同一个品牌的官方旗舰店全平台只允许有一家; 2、 官方旗舰店如有品类划分的,同一个一级类目下同一品牌只允许开设一家官方旗舰店; 3、 同一主体最多允许开设5家店铺。 |
1、 同一个品牌的旗舰店全平台只允许有一家; 2、 旗舰店如有品类划分的,同一个一级类目下同一品牌只允许开设一家旗舰店; 3、 同一主体最多允许开设5家店铺。 |
1、 同一公司主体同一品牌只能开1家专卖店; 2、 同一主体最多允许开设5家店铺。 |
1、 同一公司主体在相同一级类目下最多只能开1家专营店; 2、 同一主体最多允许开设5家店铺。 |
1、 同一公司主体只允许开一家卖场旗舰店; 2、 同一主体最多允许开设5家店铺。 |
同一主体最多允许开设5家店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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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限 制 |
1、1个/多个(多个品牌商标权利人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品牌需有开设抖音官方旗舰店、天猫官方旗舰店、京东自营旗舰店或京东自营官方旗舰店。 |
2、品牌需有开设抖音旗舰店、天猫旗舰店、京东官方旗舰店或京东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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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多个(多个品牌商标权利人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
同一店铺经营品牌数量至少2个。 |
1、35类服务商标需由自有品牌或全资子母关系公司入驻; 2、需要有线上卖场或线下卖场(二者具备其一即可): (1)线下卖场:以服务类商标命名的实体门店,实体店≥50家 (2)线上卖场:以服务类型商标命名的官方网店、独立APP或天猫/京东/抖音开设的卖场型店铺。 3、店铺内经营品牌不少于3个(需为抖音、京东、天猫的官方旗舰店或者旗舰店品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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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名称中含以下字号的,限制入驻:
a. 与“腾讯”相关,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品牌、业务等相同或近似;
b.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
c. 含其他不宜入驻字号的。
(3)商品重合度:要求同一店铺的同一类目在架经营的品牌、商品不得重复铺货,腾讯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4)《视频号小店准入资质规则》中约束的其它限制情形。
五、附则
5.1 视频号小店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腾讯有权根据平台运营情况对本规则进行不定期修订,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规则修订内容即告生效。若视频号小店商家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的,可通过腾讯指引申请停止使用视频号小店功能。
5.3 视频号小店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腾讯有权酌情处理。但腾讯对视频号小店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视频号小店商家在视频号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腾讯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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